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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半年财务等重大 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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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829 更新时间:2017年05月16日18:39:58 打印此页 关闭

2015年上半年,按省政府和省国资委要求,山煤集团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领导组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完善机构,落实责任

1、年初,在学习领会《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基础上成立了由董事长、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副总任副组长,集团副总为成员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综合部门企业管理处,集团各相关职能处室、二级板块为办公室成员,统筹协调此项工作。

2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山煤集团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管理规定(试行)》,《山煤集团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山煤集团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责任部门、公开内容一览表》、《山煤集团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考核细则》、《山煤集团信息资料对外报送审批表》等,对年度、中期、季度公开信息进行了细化;确定了公开的方式、时限、程序以及监督考核,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到年度专项考核中,确保信息客观、准确、及时公开。

 3、针对省国资委“二级及以下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同步公开”的要求,对二级板块和三级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做出了部署。截止5月底,集团所属山煤煤业、山煤国际、山煤房地产、山煤投资四大板块及其下属三级单位,均已成立了由负责人担任组长的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领导组,制订了《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并确定专人负责公开工作。

二、认真落实,稳步推进

1与网站软件开发公司联系,在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中增设二级、三级单位信息公开子栏目,同时与国资委网站建立了链接。

2、按照《山煤集团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中中期和季度公开内容的规定及要求,于429日在集团公司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按期公开了集团公司及二级板块2015年一季度财务等重大信息。

34月初,向省政府督查室和省国资委报告了我集团落实《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办法》和《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两个文件及2015年一季度公开工作准备情况。

4、为确保2014年度信息的如期公开,领导组办公室提前谋划,于54日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对二、三级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经过一个多月的收集、整理以及多次的审核校对,最终完善了各家公开内容。630日,《山西经济日报》以公告的形式刊登了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等重大信息,集团所属的24家二级单位62家三级企业中,除广东德润、晋鲁、鸿光设备和包头丛林四家暂停运营的公司外,其余82家也在集团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同步公开,按照省政府、省国资委的要求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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