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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煤集团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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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995 更新时间:2017年05月16日18:36:21 打印此页 关闭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山煤集团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山煤企发〔201517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精神和要求,规范山煤集团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行为,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各板块、各直属及项目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应认真贯彻落实《管理规定》要求,坚持以“合法、真实、准确、及时”的原则,把信息公开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全周期、决策活动的全过程,扎实做好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工作。

第二条  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以下简称信息公开)工作统一由山煤集团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管理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负责,由领导组下设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并安排、监督各单位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第三条  各单位应就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按照提出、报送、审查、批准、公开五个环节执行落实,以全面、完整、真实、准确反映企业情况。

第四条  在发生突发事件和热点事件时,各单位应积极准备,妥善应对,在职责范围内及时公开准确信息予以澄清,要及时、真实、准确上报领导组办公室。

第五条  信息公开内容涉及上市公司或发债企业的相关经营、投资及财务数据,应于信息披露后进行补充公开。  

第二章    年度公开内容

第六条  集团公司基本情况包括:

(一)中文名称及简称。

(二)外文名称及缩写。

(三)法定代表人。

(四)股东名称(上市公司为前十大股东名称)。

(五)注册地址。

(六)经营范围。

(七)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

(八)网址。

(九)电子信箱。

(十)简介等。

第七条  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摘要包括经中介机构审计后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固定资产净值、应交税费、营业收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利润总额、净利润等主要指标以及审计报告意见重要部分摘要。

第八条  薪酬情况包括董事长、总经理、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任期起止日期;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年的主要工作经历;报告期末在企业领取薪酬的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税后报酬、员工年均收入水平等。

第九条  董事会报告摘要包括第七条、第八条内容,以及各单位认为应当为公众所知悉的重要内容。

第十条  重大事件包括:

(一)重大经营决策。

(二)重要人事任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重大产权变动。

(四)重大改制改组情况。

(五)重大突发事件、热点事件。

(六)重大不良资产处置、核销。

(七)重大未决诉讼。

(八)利润分配。

(九)金融衍生业务等。

各单位除对上述重大事件进行公开外,还应公开其对企业的影响。

第十一条  年度财务预算和上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主要指标。

第十二条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包括:

(一)经济责任。

1.经营责任

2.产业发展等

(二)安全责任。

1.安全理念和文化

2.安全举措

3.职业安全健康等

(三)创新责任。

1.创新体系建设

2.科研成果

3.科技人才培养等

(四)环境责任。

1.环境管理体系建设

2.清洁能源利用

3.节能降耗

4.矿山绿化

5.“三废”治理

6.环保设施建设、运行

7.污染物排放情况等

(五)企业责任。
1.产品质量

2.员工情况

3.劳动保障

4.培训与成长、

5.薪酬福利

6.纳税情况

7.扶贫救灾

8.党风廉政建设等

(六)未来展望。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情况包括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等完成

情况,省市重点项目投资额、投资进度等情况。

第十四条  大额度资金运作包括:

(一)重大投资。

(二)重大融资。

(三)资产抵押。

(四)质押及对外担保。

(五)对外提供借款。

(六)年度对外捐赠情况。

(七)境外投资等非日常经营性资金运作情况等。

第十五条  职工权益维护包括:

(一)全年劳动合同签订数。

(二)维护职工权益典型案例。

(三)职称评定办法及程序。

(四)人才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

(五)企业安全生产措施。

(六)全年工会工作情况概述等。  

上一条:山煤集团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二) 下一条: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