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码

  • 15801389495
  • 400-045-9897
< >
首页 >新闻中心

集团公司诉讼、重大事项、外聘律师相关制度摘要

分享到:
点击次数:1091 更新时间:2017年05月17日10:36:50 打印此页 关闭

一、《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诉讼和仲裁案件管理办法》

(第三条)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的重大案件是指案情复杂、标的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以上,涉及单位犯罪的刑事案件,涉外案件,以及其他可能给集团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重大案件。

上报内容:(第十二条)所属公司就重大案件上报时,应当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案件的基本情况、涉案金额、涉诉原因、前期已完成工作等相关内容,并根据集团公司法律处要求,组织并提供案件涉及的相关证据材料。

上报程序:(第十一、十八条)所属公司发生需由集团公司处理的重大案件,所属公司作为案件责任主体应当逐级上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根据案件情况安排集团公司法律处具体处理。案件代理人应及时将案件进展的阶段性成果及对策措施以书面方式向集团公司汇报。案件终结后,代理人应将所代理案件的卷宗及时提交归档。

二、《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重大法律事项管理办法》

(第二条)重大法律事项管理是指企业对于重大法律事项的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内容包括重大法律事项的内部报告和重大经营决策的法律审核。

上报内容:(第七条)包括但不限于:

1、资产购买、处置(交易金额达100万元以上,且超过所在公司净资产10%以上),对外担保、对外投融资;

2、股权或股份比例变动、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破产、解散、重组、改制、上市,对公司章程的实质性修改;

3、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重大债权到期无法收回,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发生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5、被法院确认为协助执行义务人,要求限期协助执行事项;

6、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7、其他可能对企业资产、权益、生产经营等事项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

上报程序:(第十条)重大法律事项报告采取逐级上报和直接上报相结合的方式。在紧急情况下,应由报告义务人直接上报集团公司,不得延误法律规定的处理时效和期间。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委派到所属公司的董事、监事对所属公司重大事项的报告程序按照《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需使用集团公司煤炭出口经营许可资格的业务单位由集团公司授权经营管理。

(第二十五条)需授权经营管理事项,由被授权单位提出申请,集团公司法律处提出初步意见,经集团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由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授权文件。

(第二十八条)授权经营管理事项如发生潜在纠纷,被授权经营单位应当及时书面报告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与被授权单位共同确定解决方案。

三、《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外聘律师管理办法》

(第二条)外聘律师是指受集团公司或所属公司的委托,为其日常法律咨询、专项业务及其他事项提供境内外法律服务的的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

上报内容:(第八条)所属公司负责对本单位所聘律师进行日常管理,并根据外聘律师从事业务性质,定期向集团公司法律处书面报告外聘律师的总体服务情况,外聘律师从事常年法律顾问工作的,每季度末报告一次,外聘律师从事专项法律服务的,该专项服务完成后或服务过程中存在问题时报告。

    所属公司对所聘律师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律师工作态度、敬业精神、专业素质、服务水平、工作进度、完成情况、收到效果等各个方面。

上报程序:(第二十一条)所属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如需外聘律师的,应报请集团公司,经总法律顾问审核按下列程序之一办理:

1、集团公司选聘合适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

2、集团公司与所属公司共同选聘合适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

3、集团公司授权所属公司选聘合适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选聘工作完成后由所属公司作为委托方与选定的律师事务所签署《法律服务协议》。

上一条:阳泉公司获阳泉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下一条:中国首部海洋观测预报法规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