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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公司成功争创日照市级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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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931 更新时间:2017年05月17日15:46:40 打印此页 关闭
近年来,日照公司在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公司实际,大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不断创新思路,扎实工作,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被山东省日照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 
    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是一项将企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一起规划、一起考核、相互促进、同求成果的系统工程。 日照公司领导非常重视此项工作, 让每一位员工都能认识到,文明单位创建并不是只拿牌子的活动,而是一项“工程”,是促进企业管理的有力抓手。
    一、加强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保证创建工作正常开展。
    二、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三、加强员工队伍建设,深化文明单位创建。
    四、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完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日照公司先后获得了山西省国资委授予的“文明单位”,山东省日照市级“文明单位”,集团公司“文明单位”、日照市共青团委授予的“青年文明号先进单位”、“希望工程先进集体”,集团公司“先进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五.四红旗团支部”等荣誉称号。
    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是一项全面提高公司整体素质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使日照公司逐渐形成在创建中寻求创新,在创新中寻求发展良好局面;使文明单位创建深入人心,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成为各方面工作全面上台阶的动力。今后我们要在已取得的成绩基础上,再接再厉,开拓创新,顽强拼搏,努力促进我公司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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